Tuesday, June 16, 2009

永珍 – 她的屁股,我的尼康 ~ 2009年4月14日

嗯!应该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吧~4月14,15,16日正好是寮国人的新年。他们称之为《Pi Mai 》 ,也叫泼水节 ~ 而我14日正好到寮国背包十天,够幸运吧。这可是寮国人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呢!

尼康在我下飞机后的第二个小时就进了ICU(INTENSIVE CARE UNIT ),经过一轮的抢救,15分钟后医生宣告不治。死亡时间: 2009年4月14日1.20PM。案发现场:寮国首都-永珍大街 。凶手特征:身高约75公分,穿蓝色沙滩裤,BOTAK,胸前纹有PIKACHU公仔,约7-8岁的小童。尼康死因:被大量的水击中,闪光灯一命呜呼导致线路短缺,无可药救。凶手目前任在潜逃?

在永珍大街买了去旺阳的车票,下午2点的MINI VAN。心想还有些时间,抓了尼康就溜到大街上拍照。街边到处可见一推又一推的寮国人,左手拿着啤酒,右手抓着水管,要不然就提着水桶,胸前挂着Made in China的AK-47 plastic 水枪。在街上甩头,唱歌,摇屁股,喝啤酒。他们不会放过任何经过他们眼前的东西。只要有移动的物体经过他们的视线范围15公尺之内,他们会热情的帮你洗头,洗衣,洗背包还会请你喝很多很多水。噢,我爱寮国!

因为她们的屁股,所以我的尼康去了荷兰。忘了告诉你们,当你看到一群又一群的寮国妹在路旁喝酒,玩水,跳湿身舞时,那种感觉是很× 爽×滴^^当我拿起尼康,躲在店屋旁边FOCUS一些很养眼的画面时,突然有一个小孩不知从那儿冒了出来,向着我帅气的面淋了一桶水。大吃一惊,连跑带爬的冲进一间KOPI店。马上进行急救工作,15分钟后,返魂无术,尼康不幸身亡。大伙儿都围着我看还一直对我笑,他××的,真想扁人 (@@)

在寮国的第一天,下飞机后的两小时,为了一些美丽的屁股,一个胸前纹有PIKACHU的小孩,一个为了拍照的马来西亚仔,为了艺术而牺牲的尼康。那一个下午,我的眼角有一直有一些咸咸可是又流不出来水,我想这就叫欲哭无泪吧。那一个晚上,从睡梦中惊醒,梦见尼康沉入大海;我独自一人站在海边;满面鼻涕和泪水……那一夜,久久不能入眠。

唉,虽然我的尼康去了荷兰种花;可是我还要在寮国呆上九天呢!日子要过,饭要吃,屁股还是要继续看的,路还长的很呢~加油吧 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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